汕頭市潮陽實驗學校教育慈善基金會秘書長績效考核制度
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本基金會秘書長績效考核工作,促進基金會更好地發(fā)展,特制訂本制度。
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基金會秘書長。
第三條 本基金會負責秘書長績效考核的有關工作,具體任務是:
(一)負責審核秘書長的績效考核工作目標。
(二)負責跟蹤檢查年度工作目標完成情況,并根據(jù)平時掌握的情況,作出實事求是、客觀公正的評議意見。
第四條 考核內容:
(一)全會工作。即服務會員所做的工作;
(二)本職工作。即履行職責、完成業(yè)務所做的工作;
(三)自身建設。
第五條 考核程序:
(一)書面匯報。被考核者對照年度工作目標,認真總結,客觀評價,并撰寫2000字左右的書面匯報材料,于次年1月底前送本會理事會審核。
(二)審核意見。本基金會審核匯報材料并提出書面評價意見。
(三) 計算考核成績?己顺煽儗嵭 100 分制,其中:理事長測評占30分,副理事長測評占30分,理事測評占40 分。
(四)審定考核成績。
第六條 考核結果的運用:
(一)將考核結果報告理事會,采取發(fā)文通報等方式在一定范圍內公布。
(二)對考核成績合格的給予通報表彰。
(三)對考核結果不合格的,予以通報批評。
第七條 本辦法由本基金會負責解釋。